指犯的罪以常理来看不是非常严重的,但因为其关键性所造成的危害是无可挽回的。先秦法家为推行法治而提出的法律思想为轻罪重罚。代表人物为商鞅和韩非。商鞅认为定罪量刑不应重罪重罚,轻罪轻罚,他说,重重而轻轻,则刑至而事生,国削。认为对轻罪也应采取重罚,以此来加强刑罚的威慑作用。他的理论是实行重刑轻罪,人们稍犯轻罪就受到重罚,如此,就不敢犯轻罪,重罪就自然而然地被刑罚所禁止,故能达到去刑的目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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